编辑:鉏萍 来源:科学技术研究院中文网 时间:2023年09月26日 访问次数:10 源地址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教督厅函〔2023〕3号)的要求,现对参与本次评估的1家生物医药领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材料进行公示(具体内容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院高新部反映,异议材料应表明真实身份,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,并签署真实姓名,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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